发表于:2012/7/20 13:19:00
楼主
去年我父母买了一个力帆的三轮摩托车,当时销售的人说是助残的,不用挂牌,不用驾驶证,于是开了一年多,可是今年3月份出了车祸,交警拿到司法鉴定去鉴定了,说是正品三轮车,不是助残的,可是出事之后我发觉,收据写的是助残,而产品合格证写的不是助残,交警队按照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,加上点别的给我们判定了百分之50的责任,我觉得销售车的应该为这个车这块给个说法,我去找卖车跟他们说了,他们竟然说这不关他们的事让我去找厂家,这让我很不理解,我是在他的这买的车不是在厂家买的,我手里现在有销售方开的收据,有司法鉴定的鉴定书,有整个车的产品合格报告,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应付呢?高手请指点一下,感激不尽。。。。如果我把手上的材料送到工商局会有效果吗?我感觉没效果的,应了那句话官商是一家,要是给曝光对我有益吗?谢谢大家!急急急急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