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于:2017/8/21 20:18:00
楼主
江门突然宣布主干道路禁!摩!了!
来自南方都市报消息----
8月17日南都记者从江门交警获悉,由于江门大道龙湾立交至龙舟山隧道路段的辅道基本建成,具备摩托车通行条件,为净化主道行车秩序,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,从8月18日起,江门大道正式实施“主道禁摩”措施,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整治行动,对驶入主道行驶的摩托车进行劝说教育。从8月21日起,交警部门对不按规定行驶的摩托车依法进行处罚。相关管理要求如下:1、辅道已建成通车的路段,摩托车必须经辅道通行;2、辅道未建成的路段,允许摩托车临时借道主道通行,但必须靠最右侧车道行驶,并保持安全的车速、车距。3、根据规定,所有隧道不允许摩托车通行。
【法律规定】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,可以对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采取疏导、限制通行、禁止通行等措施。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行人、非机动车、拖拉机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铰接式客车、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,不得进入高速公路。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。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节第八十五条,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参照本节(第五节)(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)执行。
【处罚标准】“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”罚款200元,记3分。
来自南方都市报消息----
8月17日南都记者从江门交警获悉,由于江门大道龙湾立交至龙舟山隧道路段的辅道基本建成,具备摩托车通行条件,为净化主道行车秩序,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,从8月18日起,江门大道正式实施“主道禁摩”措施,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整治行动,对驶入主道行驶的摩托车进行劝说教育。从8月21日起,交警部门对不按规定行驶的摩托车依法进行处罚。相关管理要求如下:1、辅道已建成通车的路段,摩托车必须经辅道通行;2、辅道未建成的路段,允许摩托车临时借道主道通行,但必须靠最右侧车道行驶,并保持安全的车速、车距。3、根据规定,所有隧道不允许摩托车通行。
【法律规定】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,可以对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采取疏导、限制通行、禁止通行等措施。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行人、非机动车、拖拉机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铰接式客车、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,不得进入高速公路。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。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节第八十五条,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参照本节(第五节)(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)执行。
【处罚标准】“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”罚款200元,记3分。